Product category
恒溫恒濕試驗箱技術規(guī)格:
型號 | SEH-150 | SEH-225 | SEH-408 | SEH-800 | SEH-1000 | |||
工作室尺寸(cm) | 50×50×60 | 50×60×75 | 60×80×85 | 100×80×100 | 100×100×100 | |||
外形尺寸(cm) | 115×75×150 | 115×85×165 | 130×105×170 | 165×105×185 | 170×125×185 | |||
性 能 | 溫度范圍 | 0℃/-20℃/-40℃/-70℃~+100℃/+150℃/+180℃ | ||||||
溫度均勻度 | ≤2℃ | |||||||
溫度偏差 | ±2℃ | |||||||
溫度波動度 | ≤1℃(≤±0.5℃,按GB/T5170-1996表示) | |||||||
升溫時間 | +20℃~+150℃/約45min (空載) | |||||||
降溫時間 | +20℃~-20℃/30min/ +20℃~-40℃/50min/ +20℃~-70℃/60min/(空載) | |||||||
濕度范圍 | (10)20~98%RH | |||||||
濕度偏差 | ±3%(>75%RH), ±5%(≤75%R上) | |||||||
溫度控制器 | 中文彩色觸摸屏+ PLC控制器(控制軟件自行開發(fā)) | |||||||
低溫系統(tǒng)適應性 | *的設計滿足全溫度范圍內壓縮機自動運行 | |||||||
設備運行方式 | 定值運行、程序運行 | |||||||
制冷系統(tǒng) | 制冷壓縮機 | 進口全封閉壓縮機 | ||||||
冷卻方式 | 風冷(水冷選配) | |||||||
加濕用水 | 蒸餾水或去離子水 | |||||||
安全保護措施 | 漏電、短路、超溫、缺水、電機過熱、壓縮機超壓、過載、過流 | |||||||
標準裝置 | 試品擱板(兩套)、觀察窗、照明燈、電纜孔(φ50一個)、腳輪 | |||||||
電源 | AC380V 50Hz 三相四線+接地線 | |||||||
材料 | 外殼材料 | 冷軋鋼板靜電噴塑(SETH標準色) | ||||||
內壁材料 | SUS304不銹鋼板 | |||||||
保溫材料 | 硬質聚氨脂泡沫 |
概述:
可靠性鑒定試驗(RQT)是為驗證產品的設計是否達到了規(guī)定的可靠性要求,由認購方認可的單位按選定的抽樣方案,抽取有代表性的產品在規(guī)定條件下所進行的試驗??煽啃澡b定試驗是產品可靠性的確認試驗,也是研發(fā)產品進入量產前的一種驗證試驗。
可靠性鑒定試驗是一種抽樣檢驗。由于抽樣檢驗是通過檢查樣本的質量來判斷整批產品質量狀況的,所以可能會犯以下兩類錯誤:①將合格產品批誤判為不合格產品批,稱為第1類錯誤;②將不合格產品批誤判為合格產品批,稱為第2類錯誤。犯第1 類錯誤時會使生產方受損失,所以稱犯這類錯誤的概率為生產方風險,一般用α表示,犯第2類錯誤時會使使用方受損失,所以稱犯這類錯誤的概率為使用方風險,一般用β表示。
理想的抽樣檢驗方案要求α=β=0 ,但這樣的試驗方案不存在。因為要使α=0 即絕不可把合格批誤判為不合格批,這只要把任一批產品都判為合格即可,但這樣β增大,反之,要使β=0,就會導致α增大,此外試驗還受時間、經費、試驗資源等條件約束,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常常是生產方和使用方共同協(xié)商和權衡來制定試驗方案。
1、編制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大綱
針對產品的具體特點及可靠性鑒定工作的需求,由承試單位負責,承制單位參加制訂《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大綱》。該大綱作為該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的總體規(guī)劃技術文件,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內容:
(a)試驗目的。
(b)適用范圍: 應明確本試驗大綱適用于什么產品、哪種可靠性指標的驗證。
(c)引用標準和文件:應列出編寫本試驗大綱及本次試驗應遵循和執(zhí)行的所有標準和文件。
(d)受試產品說明和要求:應說明受試產品的功能與用途、受試產品的組成、受試產品的技術狀態(tài)和受試產品的數(shù)量。
(e)統(tǒng)計試驗方案:應說明本次試驗所采用的統(tǒng)計試驗方案及相關參數(shù)量值的確定。
(f)試驗條件:應說明試驗時的標準大氣條件要求、試驗的環(huán)境條件和工作條件要求(試驗剖面),包括電應力、溫度應力、濕度應力、振動應力或其它工作應力的要求。
(g)試驗設備和測試儀表要求:應明確對用于此次試驗的試驗設備的能力及測試儀表的種類及精度要求及檢定情況。
(h)受試產品檢測項目:應明確試驗過程中的檢測要求,包括檢測內容、檢測方式和檢測時機、次數(shù)等。
(i)故障判據(jù)、故障分類及統(tǒng)計原則:應明確該產品的關聯(lián)責任故障判據(jù),及故障的種類、分類原則和故障的統(tǒng)計原則。
(k)試驗前有關工作要求:應明確進行此次試驗前,承試方和承制方及訂購方應完成的工作項目,包括在此之前應完成的試驗項目、應成立的組織機構、應編寫的試驗文件、試驗設備能力調查、受試產品的安裝和測試要求及準備工作評審要求等。
(l)試驗過程中的監(jiān)測及記錄要求:應明確試驗過程中受試產品和試驗設備的監(jiān)測要求,同時應給出相應的記錄表格。
(m)故障的報告和處理:應明確在試驗過程中發(fā)生故障后應按何種方式進行報告,應填寫哪些記錄以及故障的處理程序。
(n)試驗結束:應規(guī)定試驗的結束方式、試驗提前結束的條件以及試驗結束后應完成的工作項目。
(o)試驗報告要求:應明確由誰編寫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應提交的單位部門。
(p)有關問題的說明:應對試驗大綱中其它章節(jié)中尚不明確的事項進行規(guī)定,以保證試驗大綱的完整性和嚴密性。
在制訂可靠性試驗大綱應考慮以下因素:
a)以往對產品可靠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了解的程度;
b)不依賴可靠性試驗而能獲得可靠性保證的可能性;
c)可靠性試驗的費用;
d)可靠性設備的可用性;
e)可利用的人力和時間;
f)試驗樣品的代表性;
g)可靠性預計的結果;
h)環(huán)境試驗、性能試驗是否合格。
2、 編制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程序
承試單位根據(jù)《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大綱》的要求制定《產品可靠性鑒定試驗程序》,試驗程序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試驗目的;
(b)適用范圍;
(c)引用標準和文件;
(d)受試產品說明及數(shù)量: 上述內容與試驗大綱中的內容相同;
(e)試驗方案及說明:內容與試驗大綱中試驗方案的內容相同,但為便于試驗人員理解,在此應對試驗方案作進一步的解釋;
(f)故障判據(jù):為便于試驗人員判明產品是否故障,應對大綱中的故障判據(jù)作更具體的說明;
(g)試驗設備與檢測儀器:應詳細說明本次試驗所使用的試驗設備和檢測儀器的型號、制造廠家、主要性能指標、計量檢定周期,以及受試產品和試驗設備的試驗框圖;
(h)試驗應力及其施加方式:為了便于實施操作,對試驗大綱規(guī)定的試驗剖面作必要說明,給出綜合環(huán)境應力、電應力及其持續(xù)時間的可操作的詳細試驗剖面;
(i)試驗前準備工作:應規(guī)定試驗前應完成的工作項目以及這些工作項目的完成方式。
試驗前準備工作包括:
a)受試產品的外觀和質量證明文件的檢查、登記;
b)受試產品振動夾具的安裝、測定;受試產品的安裝調試;
c)受試產品的性能參數(shù)測量。
(j)試驗實施步驟。包括:
a)性能參數(shù)的測量時機和次數(shù);
b)預防性維修項目、時機和實施方法;
c)試驗中出現(xiàn)重大事件和故障時的中斷處理方法;
d)應填寫的各種記錄表和試驗日志。
3、 試驗夾具設計與測定
試驗若需采用夾具安裝受試產品,則必須對所使用的夾具進行振動測定。這種測定一般采用正弦掃描方式。只有在確認所用夾具無諧振或諧振對試驗無影響時,方可認為夾具可用。承試單位應對夾具的振動傳遞特性進行測定并編寫夾具測定報告。
4、成立試驗工作組,明確各方職責
根據(jù)試驗工作的需要,成立可靠性鑒定試驗工作組。一般由承試單位任組長,受試產品承制單位的軍代表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產品承制單位試驗現(xiàn)場負責人,值班工程師和所有參試人員。
試驗工作組工作職責如下:
(a)負責對試驗前各項準備工作、試驗過程中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值班安排、試驗步驟、遇到緊急情況和不可預測情況處理辦法,試驗后的后續(xù)工作及其它有關事宜作全面安排,制訂試驗質量控制和保證措施,對影響試驗質量的諸因素進行有效的控制,確保試驗的質量和試驗能正常進行;
(b)根據(jù)上級有關決定,解決試驗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c)負責監(jiān)督試驗信息的收集和處理信息數(shù)據(jù);
(d)提供評審有關材料,編寫中間及終驗證報告,提出驗證結論性意見。
5、 受試產品的安裝前的測試
受試產品在試驗設備上安裝前必須進行性能檢測,以確認受試產品在安裝前其狀態(tài)符合試驗要求,并對測試結果進行記錄。
6、 受試產品的安裝
受試產品檢測合格后,應盡量模擬其在現(xiàn)場使用的方式安裝在可靠性試驗設備上,其安裝要求應符合GJB150.1等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當必須使用安裝支架時,應不影響受試產品的固有特性及其所承受應力的情況;對于電纜、氣管等應按實際安裝情況進行固定和支撐,避免這些纜線,管路對受試產品產生附加應力。受試產品安裝完后,應對受試產品進行安裝后檢測,以確認沒有因安裝不當而造成樣件損壞。
7、受試產品的預振動
受試產品安裝完成后,應對其進行一次小量值的預振動,以檢查試驗設備與夾具、受試產品間的匹配性。
8、 可靠性試驗前準備工作評審
為保證試驗的正常進行和試驗結果的有效性,應對試驗的準備工作進行評審,該項評審主要包括下列各項內容:
(a) 可靠性試驗大綱;
(b) 可靠性試驗程序;
(c) 可靠性預計報告;
(d) 受試產品的FMECA或FMEA報告;
(e) 試前有關試驗的結果,尤其是環(huán)境試驗和功能測試結果;
(f) 已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故障的情況匯總報告;
(g) 故障報告、分析和糾正措施系統(tǒng)的準備情況;
(h) 測試設備和試驗設備的檢測結果和狀態(tài)報告;
(i) 需要時,夾具振動測定報告;
(j) 受試產品的技術狀態(tài)說明;
(k) 為保證試驗順利進行的質量保證措施。
9、試驗實施步驟
(1) 開始試驗
檢查試驗箱內是否有多余物,各出線孔是否堵好。檢查完畢后,封閉箱門,按試驗程序中的規(guī)定,啟動試驗設備。
(2) 施加可靠性試驗應力
試驗過程中按程序施加試驗剖面中規(guī)定的應力。
(3) 試驗中的測試和監(jiān)測
試驗過程中,承試單位和駐產品研制單位的軍代表應與產品研制單位的參試人員共同進行檢測,記錄檢測結果,并對檢測結果進行會簽。在檢測過程中,若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而無法判斷故障發(fā)生的具體時間,則認為故障發(fā)生的時間為上一次的檢測時間。
試驗過程中,承試單位應對試驗裝置進行連續(xù)監(jiān)測,以保證電應力、溫度應力、濕度應力及振動應力在規(guī)定的容差范圍內,并對監(jiān)測結果進行連續(xù)記錄。
(4) 試驗中受試產品故障的判定和分類
在試驗過程中,出現(xiàn)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即應判為故障:
(a) 受試產品或產品的一部分喪失一個或幾個功能;
(b) 產品或產品的一部分性能參數(shù)超出產品技術條件中允許的范圍;
(c) 受試產品出現(xiàn)機械零部件、結構件或元器件的松動、斷裂等損壞狀態(tài)。
若訂購方無其他規(guī)定,則可靠性試驗期間出現(xiàn)所有故障應按GJB451A分為關聯(lián)故障和非關聯(lián)故障。非關聯(lián)故障是已經證實未按規(guī)定的條件使用而引起的故障;或已經證實僅屬于某項將不采用的設計所引起的故障。否則為關聯(lián)故障。非責任故障是指非關聯(lián)故障或事先已經規(guī)定不屬某個特定組織提供的產品的關聯(lián)故障。否則為責任故障。
(5) 試驗中故障的處理
試驗發(fā)生故障時,應按FRACAS的要求,填寫可靠性試驗故障報告表。故障確認后,應按下面的程序進行故障處理:
a) 暫停試驗,將試驗箱中的溫度恢復到標準大氣條件后,取出故障產品;
b) 產品研制單位和承試單位共同對故障產品進行故障分析,并按FRACAS要求,填寫可靠性試驗故障分析報告表;
c) 當需要對故障進行再現(xiàn)或調查時,承試單位與產品研制單位應共同進行故障再現(xiàn)或故障調查;
d) 當故障原因確定后,產品研制單位應對故障產品進行修復,修復時可以更換由于其它元器件失效引起應力超出允許額定值的元器件,但不能更換性能雖已惡化但未超出允許容限的元器件;當更換元器件確有困難時,為了保證試驗的連續(xù)性,經使用方同意,可臨時更換模塊或部件;
e) 經修理恢復到可工作狀態(tài)的產品,在證實其修理有效后,重新投入試驗,但其累積試驗時間應從發(fā)生故障的溫度段的零時開始記錄;
f) 產品研制單位應按FRACAS的要求,將推薦的糾正措施填寫在可靠性試驗故障糾正措施報告表。
(6)試驗過程的預防性維修
試驗期間只允許進行產品使用期間規(guī)定的和已列入經批準的試驗程序中的預防性維修。
10、試驗中故障的統(tǒng)計
試驗過程中,只有責任故障才能作為判定受試產品合格與否的依據(jù)。責任故障應按下面的原則進行統(tǒng)計:
(a)可證實是由于同一原因引起的間歇故障只計為一次故障;
(b)當可證實多種故障模式由同一原因引起時,整個事件計為一次故障;
(c)有多個元器件在試驗過程中同時失效時,當不能證明是一個元器件失效引起了另一些失效時,每個元器件的失效計為一次獨立的故障;若可證明是一個元器件的失效引起的另一些失效時,則所有元器件的失效合計為一次故障;
(d)已經報告過的由同一原因引起的故障,由于未能真正排除而再次出現(xiàn)時,應和原來報告過的故障合計為一次故障;
(e)多次發(fā)生在相同部位、相同性質、相同原因的故障,若經分析確認采取糾正措施后將不再發(fā)生,則多次故障合計為一次故障;
(f) 在故障檢測和修理期間,若發(fā)現(xiàn)受試產品中還存在其它故障而不能確定為是由原有故障引起的,則應將其視為單獨的責任故障進行統(tǒng)計。
11、試驗結果的判決
可靠性鑒定試驗是根據(jù)抽樣理論,運用所抽取的有限樣本的試驗結果來推斷母體統(tǒng)計特性的過程,在正式試驗前已經確定了統(tǒng)計試驗方案。因此,無論是使用方、還是承制方首先關心的是根據(jù)事先確定的統(tǒng)計試驗方案,試驗結果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如達到即被判為接收,否則被判為拒收。
當試驗過程中的任一時刻出現(xiàn)的關聯(lián)責任故障累計數(shù)超出統(tǒng)計試驗方案規(guī)定的接收故障數(shù)時,即可做出拒收判決,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此次鑒定試驗結束。
當累積試驗時間達到試驗方案中規(guī)定的試驗時間,且受試產品發(fā)生的關聯(lián)責任故障數(shù)小于試驗方案規(guī)定的拒收故障數(shù)時,即可做出接收判決。對于多臺產品試驗,只要有一臺產品的累計試驗時間少于全部受試產品平均試驗時間的一半則不應作出合格判決。
在接收狀態(tài)下結束試驗后,應按試驗大綱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性能檢測,并將檢測結果與試驗前和試驗期間的檢測結果進行比較,以確定產品性能變化的趨勢。
不同的統(tǒng)計試驗方案和不同的試驗結果(發(fā)生的故障數(shù)、接收或拒收等),將給出不同的可靠性估計結果。